根据最新政策文件,临汾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下:
一、当前标准
- 城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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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都区、霍州市:68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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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65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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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64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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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县市区:635元/人/月
- 农村低保标准
- 2024年1月1日起调整为:6600元/人/年(即550元/人/月)
二、历史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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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提标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农村提高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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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提标 :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再提高10元,农村提高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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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调整 :农村低保标准在2023年基础上提高360元
三、申请条件
需满足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标准、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户籍人员需先通过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监测对象。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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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标准每年动态调整,以国家统计局数据及地方财政能力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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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群体(如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另行规定,集中供养标准为农村低保的1.3倍
以上信息综合了民政局、财政局等官方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