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买药报销方式如下:
一、定点药店购药报销
- 直接刷卡支付
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时,持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系统自动按比例报销。需注意医保卡内余额充足,不足部分需自费。
- 外配处方要求
若未取得医生外配处方直接购药,费用需自费,但可使用医保卡抵扣余额。
二、门诊费用报销流程
- 报销范围
包括普通门诊、急诊费用,需在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如友谊医院、宣武医院等)就医。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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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累计超过2000元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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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70周岁以上,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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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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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累计超过1300元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5%,社区报销90%。
- 报销材料
包括门诊/急诊收据、处方底方、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
-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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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由个人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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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后,将材料提交至单位或居住地社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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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所审核后,医保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三、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 住院登记
住院时需出示医保卡和身份证,大额医疗费用需将医保卡交至医院。
- 费用结算
出院时由医院统一结算,个人承担30%费用(自费部分),其余70%由医保基金支付。
- 报销材料
包括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就医证明(非企业参保者需提供)。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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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报80%自付20%,丙类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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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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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费用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以上流程及比例以2025年最新政策为准,具体以医保中心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