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享受生育津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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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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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正常 :生育当月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且享受本市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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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6个月 :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中断参保补缴和欠费均不视作连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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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生育保险需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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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情形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此外,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果已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申领条件,也可以在生育后至次年年底前申领生育津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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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在生育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保障能够顺利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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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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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结婚证、社保卡、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等,以便在生育时能够直接刷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