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80%
根据北京市医保局发布的《城镇职工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对于门诊报销,具体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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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医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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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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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万元后,报销比例统一为60%。
- 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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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医院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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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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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万元后,报销比例统一为80%。
因此,对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超过起付线后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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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超过1800元后,医院报销70%,超过2万元后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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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超过1300元后,医院报销85%,超过2万元后报销80%。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注意区分不同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并确认个人年度最高报销金额(封顶线)为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