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元
北京市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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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 :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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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650元。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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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 :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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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650元。
- 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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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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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起付标准减半。
- 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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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住院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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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起付标准减半。
这些规定适用于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医保基金会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建议您根据具体的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了解详细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