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层次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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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定点医院: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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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区定点医院:7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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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 1800元 ,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 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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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定点医院:90%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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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区定点医院:85%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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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 1300元 ,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 首次住院(年度内)
- 所有等级医院: 1300元 起付线。
-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
- 所有等级医院: 650元 起付线。
三、报销比例(按医疗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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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3万元 :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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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4万元 :一级医院95%,二级医院92%,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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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10万元 :一级医院97%,二级医院97%,三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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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50万元 :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85%。
四、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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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50万元 **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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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50万元 **封顶线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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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封顶线 :在职职工2万元,退休职工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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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非北京市三级医院就医时,仍按北京职工医保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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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障 :起付线以上部分,5万元以内报销60%,超过5万元部分报销70%,无封顶线。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