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内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级别、费用区间及备案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备案人员
- 在备案地医疗机构就医按参保地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如一级95%、二级93%、三级95%)。
- 未备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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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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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或转诊后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
- 特殊类别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执行市内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政策。
二、费用区间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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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如一级200元、二级700元、三级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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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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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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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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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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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5%。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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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检查项目 :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如伽玛刀治疗)按70%-1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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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差异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55%)低于二级医院(65%)和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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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异地急诊住院、转诊人员可直接结算,其他情况需先备案。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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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新规要求,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再降低15%,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统一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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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等特殊群体仍可享受较高报销比例。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办理备案,避免因政策变动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