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 最低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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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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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满20年
-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 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
- 退休待遇 :
- 达到上述缴费年限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并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未达标处理 :
- 如果实际缴费年限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年限的,需要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以本人退休时缴费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 视同缴费年限 :
-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中断缴费 :
- 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需要重新登记并连续缴费6个月,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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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尽量确保在退休前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以避免一次性补缴大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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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特殊情况导致中断缴费,应及时咨询相关部门,了解重新登记和连续缴费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