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及报销比例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2025年度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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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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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67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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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筹资标准 :1070元/年
二、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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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级):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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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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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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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特等医院 :50%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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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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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400-1200元(不同地区有差异)
二、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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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医疗机构 :60%-90%(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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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0%-60%
- 门诊特殊疾病
- 宜宾市等部分地区覆盖48种病种,二级及以上医院认定后,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800元
三、其他特殊政策
- 大病保险
- 无需额外缴费,自动享受。个人负担超8000元部分按55%比例报销
- 缴费补贴
- 特困人员、孤儿等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人口等可享定额资助(如250元/年)
- 连续参保优惠
- 每满5年连续缴费,三级、二级、一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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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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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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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4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