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灵活就业社保转为职工社保并合并缴费年限,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办理职工社保停缴手续
- 单位办理停保
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原单位需在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停缴灵活就业社保。
- 个人申请停缴(特殊情况)
若单位未办理,个人可登录当地社保局官网或支付宝“市民中心”提交停缴申请。
二、转移社保关系
- 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社保局官方渠道(如“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提交《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上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 线下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至当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三、合并缴费年限与账户
- 系统自动合并
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原灵活就业社保的缴费年限与个人账户余额将并入职工社保账户,累计计算总缴费年限。
- 确认合并结果
登录社保平台查询缴费记录,确保年限与金额无误。若发现异常,需在退休前补正。
四、注意事项
- 待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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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灵活就业期间按职工社保档次缴费(如60%),与职工社保待遇一致,无需额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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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灵活就业期间按个人缴费档次缴费,退休后可能影响基础养老金计算,需咨询社保局。
- 其他险种不合并
- 灵活就业社保无法与职工社保合并,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职工社保包含)将单独计算。
示例
张女士单位缴费13年,灵活就业缴费7年,合并后总缴费年限为20年,满足退休条件。通过上述流程操作后,其养老金待遇将按20年累计年限计算。
通过以上步骤,灵活就业人员可顺利将个人社保转入职工社保体系,并享受连续的养老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