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省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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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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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个人账户有余额的账户支付20%,医保统筹支付80%;个人账户没余额的自付30%,医保统筹支付70%。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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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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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5%,三级医疗机构80%。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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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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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省内、京津冀):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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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含省内、京津冀):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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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含省内、京津冀):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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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二级以下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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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三级医院: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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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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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省内、京津冀):在职90%,退休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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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含省内、京津冀):在职85%,退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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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含省内、京津冀):在职80%,退休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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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二级以下医院:在职78%,退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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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三级医院:在职75%,退休78%。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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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门诊:个人社保卡实现省内漫游,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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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住院:在省医保中心备案后直接押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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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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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个人垫付医疗费,参照就医地医保目录报销,报销比例在职10%,退休8%,七方面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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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省市三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的待遇与本市一致,暂不提高个人自付比例。
- 慢性病报销 :
- 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90%,二级85%,三级80%。
这些标准自2024年1月起执行,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动。建议定期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