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医保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保持一致,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与参保地一致
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异地就医时,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例如:
- 若参保地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则异地就医时同样适用该比例。
- 优势说明
该政策确保长期居住人员无需担心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降低的问题,并且可以使用就医地的医保目录,享受更广泛的报销项目。
二、其他注意事项
- 材料补传要求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在2025年3月31日前补传备案材料,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已办理备案但材料过期的人员需及时更新。
- 政策调整影响
自2024年11月1日起,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起付线调整为1500元,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如从90%降至80%)。但长期居住人员不受此调整影响。
三、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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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参保人员到上海就医 :若参保地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5%,选择长期居住备案后,在上海同一级别医疗机构就医时,仍可享受95%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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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流程 :报销比例按参保地规定执行,个人自付部分(如起付线、封顶线)也按参保地标准执行。
综上,长期居住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备案后,可安心享受与参保地一致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