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3月1日起实施的福州退休医保补缴新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补缴条件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退休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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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累计缴费满25年且实际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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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欠费导致断缴的,可按欠费协议补缴。
二、补缴方式与待遇
- 一次性补缴
支持个人直接向医保机构或指定银行一次性补缴15年费用,补缴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 待遇享受时间
补缴完成后,退休人员可按正常流程申领养老金,并立即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
补缴时缴费基数按退休时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100%确定,具体比例由参保人员选择。
- 重复缴费处理
若在多个城市同时缴纳医保,重复缴费年限仅计算15年。
- 补缴时效
需在退休前完成补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无法享受该政策。
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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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确认 :建议通过福州医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最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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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补缴时需提供退休证、身份证及缴费基数确认表等材料。
以上规定适用于2024年3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已退休人员需关注当地医保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