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六安市的大病医疗报销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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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由原来的55%提高到60%,报销限额不变,报销范围由县域内扩大到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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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由原先的65%提高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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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封顶线 :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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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 :从2万元降低到1.5万元,其中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的起付线降低到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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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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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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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含10万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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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万元(含20万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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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段,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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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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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 :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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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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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比例90%,低保对象救助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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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付线以上,返贫致贫人口救助比例70%,低保边缘家庭人员、监测人口救助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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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三重保障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给予倾斜救助,救助比例5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大病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个人医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