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参保县市区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55%,年度内报销限额为250元/人,家庭成员间可统筹使用。
- 门诊慢特病 :
- 参保人员在确认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慢特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合规医药费用,按《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细则(试行)》规定享受待遇。年度累计起付线为200元或400元,报销比例为70%。其中,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和器官移植术后两个病种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
- 大额门诊 :
- 大额单次门诊合规医药费大于等于500元,起付线20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3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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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起付线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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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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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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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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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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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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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