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至75%
滁州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
- 门诊特殊病待遇 :
- 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分别为90%、60%,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6万元。
- 住院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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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诊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慢特病门诊就诊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调整为60%,特门由原来的70%调整为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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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院报销待遇 :市一院住院的报销按照省里统一标准由原来的70%调整为75%;取消居民医保住院费用保底报销45%的规定。对于多疗程住院病种,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因同一病种在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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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报销政策 :住院起付线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增加0.5倍,省三级1500元,市三级1050元(二级750元,一级300元)。比如,滁州居民在市一院住院起付标准由1400元调低至1050元,报补比例提高10%。
- 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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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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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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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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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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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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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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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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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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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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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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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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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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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400元(高缴费档次)或300元(低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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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90%(高缴费档次)或60%(低缴费档次),年度最高报销额度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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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本地报销比例75%,异地报销比例在60%至75%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是否多次住院等因素有所不同。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定期关注滁州医保局的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