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保跨市使用政策如下:
一、省内异地就医结算
- 全面实现省内通用
湖北省已实现医保卡全省通用,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全省63家定点医院异地就医时,可现场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 操作方式
通过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无需额外备案或手续,系统自动按比例报销。
二、跨省异地就医
- 备案方式
-
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当地社保平台(如“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电话备案 :拨打当地社保热线电话申请备案。
- 报销比例与材料
-
报销比例通常为70%-90%,具体由参保地政策规定。
-
需提供:IC卡/医保就医卡、医疗费用发票、转诊单(如需)等材料。
三、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 跨省转账
通过“医保钱包”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支持向同一地区开通“医保钱包”的近亲属转账,资金实时到账且无手续费。
- 使用场景
适用于家庭成员在不同城市工作生活的场景,如支付门诊、住院费用等。
四、注意事项
-
新农合参保人员 :跨省就医需按新农合政策办理转诊备案,系统按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结算。
-
政策差异 :若异地就医地未实现医保联网,可能需先在参保地申请转诊。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及最新平台功能,具体操作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