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乡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乡镇卫生院为主,含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就诊时,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70%。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实际报销350元。
- “两病”门诊 :
- “两病”指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在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符合用药范围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70%比例支付。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实际报销600元。
- 医保“双通道”管理药品 :
- 符合办理“双通道”管理药品的患者,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发生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按照“双通道”管理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报销60%,报销金额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慢特病门诊 :
- 慢特病是指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门诊药品费用较高,需要在门诊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经自愿申请、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后,可按政策享受47种特殊病种待遇。参保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经评审符合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的,可从中自主选择一个病种享受待遇,并在此病种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0元/月的医药费用限额。
- 普通居民和大学生报销比例 :
- 普通居民报销比例为70%,大学生报销比例为90%。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时,个人先行支付10%,余额按相关规定执行。
- 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
- 在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300元,按60%比例支付。
- 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
- 在职:医保报销比例80%;退休:医保报销比例85%。部分门诊慢特病支付标准:恶性肿瘤(康复治疗)在职医药费用限额400元/月,医保支付限额320元/月;退休医药费用限额400元/月,医保支付限额340元/月;冠心病(普通)在职医药费用限额400元/月,医保支付限额320元/月;退休医药费用限额400元/月,医保支付限额320元/月。
综上所述,常德市城乡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在70%至90%之间,具体比例和额度根据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种类、医疗机构等级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门诊类型,以最大化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