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医保卡实现全省通用,具体说明如下:
一、省内通用范围
- 就医结算
参保职工在江苏省内13个市(南京、无锡、徐州等)的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社会保障卡(省统卡)通过POS机刷卡结算,但无法直接提取现金或转账。
- 功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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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医疗费用需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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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划卡支付仅限已开通医保联网的定点机构。
二、异地就医管理
- 备案要求
异地参保人员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渠道办理。
- 结算方式
完成备案后,持省统卡到异地定点医院可直接划卡结算;未备案的医疗费用需先自费垫付,回参保地报销。
三、其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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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如河北、上海等117个统筹地区已开通),但需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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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保业务 :可实现异地就业参保、异地领取养老金等“一卡通用”功能。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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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通用的基础条件是参保人需持有效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确保其绑定信息与就医机构完成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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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查询账户余额或转移接续关系,需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线下经办机构办理。
综上,江苏省内医保卡在省内实现全面通用,但异地就医需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