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人员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
- 2025年统一提高至4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
-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 :
-
一级医疗机构60%
-
二级医疗机构60%
-
三级医疗机构60%
-
退休人员 :
-
一级医疗机构65%
-
二级医疗机构65%
-
三级医疗机构65%
-
其他说明 :
-
2023年1月起,门诊统筹支付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65%。
二、住院报销(分段比例)
- 报销区间与比例
-
1300-3万元 :85%
-
3万-4万元 :90%
-
4万-10万元 :95%
-
10万-30万元 :85%。
- 退休人员额外优惠
- 住院报销比例在在职职工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2%、退休人员87%)。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起付标准累计计算 :不同医疗机构间起付标准可累计使用。
-
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退休人员为7000元。
-
门诊慢特病 :覆盖病种动态调整,支付比例不低于65%。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及之后执行的标准,若需了解历史数据可参考2022-2023年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