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能再领取
生育后3年 通常不能再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生育津贴的领取通常有一个明确的时间限制,超过这个期限后,一般无法再申请领取。
具体而言,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通常是在生产后的60天至180天内,最长也不超过8个月。如果因各种原因超出了这个时间段,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三年后仍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而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在三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未领取的生育津贴。
因此,建议职工在生育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生育津贴,以免错过领取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