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青海省自2025年1月1日起,将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具体规定如下:
- 男性职工 :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的男性职工,退休年龄将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63周岁。
- 女性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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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性职工,退休年龄将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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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的女性职工,退休年龄将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55周岁。
- 弹性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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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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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
- 缴费年限 :
- 至2030年,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将由现行的15年逐步提升至20年,即每年递增半年缴费时长。
这些政策调整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问题,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使其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与生活、个人意愿与家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