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官方信息,延迟退休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退休年龄调整标准
- 男职工
原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63周岁 (即2028年1月1日前后)。
- 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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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55周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58周岁 (即2027年1月1日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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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逐步延迟至 55周岁 (即2027年1月1日前后)。
二、实施原则与配套措施
- 渐进式延迟
采用“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 缴费年限要求
从2030年1月1日起,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至20年。未达到年限的职工可通过延长缴费或一次性缴费补足。
- 配套政策建议
政府将协调推进养老托育服务、放宽招录年龄限制、加大大龄人员就业培训力度等,以缓解改革对就业的潜在影响。
三、查询方式
可通过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本人对应的法定退休年龄。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政策文件及青海省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