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枣庄市社会保险缴费政策,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如下:
一、单位缴费基数
- 下限标准
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为 1583元/月 ,适用于所有参保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
- 上限标准
单位缴费基数上限为 9805元/月 ,超过该数值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 下限标准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 1583元/月 ,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60%计算,低于此数值按1583元执行。
- 上限标准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 9805元/月 ,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300%计算,高于此数值按9805元执行。
三、其他说明
- 缴费档次选择 :
基本养老保险允许参保人员在1583-9805元区间内选择一档缴费基数,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 特殊群体 :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 1700元 。
以上政策适用于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参保的人员,后续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