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元
南京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上限为 60万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需个人先行支付的部分,由个人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照规定的待遇政策执行。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
此外,门诊特殊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等)的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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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4万元部分报销50%,最高段(10万元以上)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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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按费用分段。
建议: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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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非社区医疗机构报销60%,退休职工报销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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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社区医疗机构报销70%,退休职工按年龄段分别报销80%-85%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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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4万元部分报销50%,最高段(10万元以上)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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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1000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充分利用门诊统筹和大病保险的相关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