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员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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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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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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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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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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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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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如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90%。
- 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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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病种:38种慢性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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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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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种叠加:最多可同时申办2个病种,年度支付限额增加5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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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400元/年(一、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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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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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医院:在职人员90%-94%,退休人员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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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人员85%-98%,退休人员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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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第二次起付标准降低20%,最低不低于50元。
- 大额医疗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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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在职人员95%,退休人员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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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封顶:无上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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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转出地自付20%,剩余80%按兰州市标准报销;异地安置按本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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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医疗补助 :对乙类药品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补助比例由80%上调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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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其他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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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就诊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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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2025年期间的调整,具体以2025年最新执行为准。建议通过医保官方渠道(如“兰州本地宝”公众号)查询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