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沈阳居民医保支持异地就医,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异地就医资格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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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等群体,需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类别备案,保留沈阳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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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到北京、上海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明,否则报销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
- 临时外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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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提高至2.5倍,报销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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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者:待遇与本地一致。
二、报销流程与待遇
- 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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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按就医地目录和沈阳支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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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6月起,沈阳支持无需备案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助开通服务,通过医保经办窗口或APP办理。
- 手工报销
- 未开通直接结算的医院,需回沈阳提交医疗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材料申请报销。
三、注意事项
- 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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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在就医地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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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需在参保地备案。
- 待遇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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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起付线、报销比例均可能低于本地标准,具体以就医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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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补偿比例可能降低10个百分点。
- 药品及诊疗范围
- 超出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项目需自费。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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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就医 :异地急危重病可参照本地急危重病报销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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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齐 :备案材料不全可事后补齐,5个工作日内恢复待遇。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沈阳医保官方渠道(如智慧医保APP或经办窗口)确认最新政策,确保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