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女职工退休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 基本缴费年限
女职工需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 20-25年 ,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即参保期间实际缴纳医保费的年限)需满 15年 ,退休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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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但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15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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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的计算包括统筹地区实施医保制度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和制度实施后的实际缴费年限。
-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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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退休年龄通常为55周岁(部分地区可能延长至58周岁),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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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补缴,需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补缴,逾期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以上政策依据江西省最新社保法规制定,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细则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