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统筹起付标准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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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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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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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年
- 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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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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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6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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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260元/年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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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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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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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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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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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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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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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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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5%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统一标准为10万元/年,不滚存、不累计。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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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退休人员可享受55种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起付线360元,报销比例85%(9种特殊病种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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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参加职工医保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调整后的标准,若需查询历史数据可参考2022年调整前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