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河北省医保到天津看病不需要异地备案 。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北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京津地区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京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不需要备案。
这一政策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部署,进一步方便河北省参保群众到京津看病就医。取消备案手续后,河北省参保人员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门诊慢特病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证及登记手续后,才可以在这三个地区享受“免申即享”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