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保政策,省直医保在乡镇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门诊报销
- 门诊费用报销
参保居民可在参保地(包括本县各乡镇)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费用报销,需持身份证、医保卡及门诊病历等材料。
- 异地就医门诊报销
若在非参保地乡镇就医,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报销时需提供转诊证明,费用由患者垫付,回参保地医保部门审核报销。
二、住院报销
- 本地住院报销
省直医保支持在参保地乡镇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住院费用,无需重复参保。
- 异地住院报销
需在异地医院垫付费用,并提供转诊证明。部分城市设有异地审核代办机构,需提前申请通过初审后方可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社保卡替代医保卡
自2024年6月起,河南省推行社保卡替代医保卡功能,社保卡已实现全省联网,包含门诊、住院等医保权益,因此在乡镇使用社保卡与医保卡无差异。
- 政策差异提示
各地医保支付比例、起付线等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避免因政策不同影响报销。
综上,省直医保在参保地乡镇的门诊和住院报销均可行,异地就医需额外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