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保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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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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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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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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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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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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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高于在职参保人员5个百分点,即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5%。
- 慢性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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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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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后的报销比例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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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00元(限药品费),经审核认定两种以上“特殊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为3000元。
- 特殊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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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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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起付标准后的报销比例 :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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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门诊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
- 门诊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 :
- 检查治疗费 :个人自付30%,基本医疗统筹报销70%,且需在二级以上医院门诊进行。
- 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 :
- 400元 ,不与年度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