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滨州市职工医保政策,起付线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起付线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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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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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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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4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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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80%、70%、65%(按医疗机构等级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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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同步提高5%(即在职职工比例)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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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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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5500元/年(其中1000元从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中列支)
二、异地就医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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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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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异地就医 :需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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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5%(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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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 (2024年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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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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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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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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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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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 :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放疗、化疗等费用,仅扣一次起付标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医保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