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报销比例为50%(签约家庭医生的报销60%),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
- “两病”门诊 (高血压和糖尿病):
- 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70%,年度限额分别为300元和600元。
- 慢特病 :
- 起付标准为500元(中医医疗机构为400元),甲类病种的报销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15万元;乙类病种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55%、45%,年度支付限额为60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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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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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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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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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学生:住院报销比例在成年居民的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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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按同级医院的6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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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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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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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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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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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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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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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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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且不设年度封顶线。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 取消起付线,支付比例普遍提高10%,不低于50%,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年。
- “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
- 取消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和600元。
- 无责任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待遇 :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 居民医保生育报销待遇 :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基金按照生育一孩定额补助1800元、生育二孩定额补助2000元、生育三孩定额补助3000元的标准支付。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济宁市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涵盖了普通门诊、慢性病、住院、大病保险等多个方面。建议参保居民详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待遇,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