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医疗费用 :
-
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
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
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报销65%。
- 住院医疗费用 :
-
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
-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以上,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
-
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此外,还有一些补充信息:
-
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大致在70%至95%之间,具体比例受多重因素影响。
-
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
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建议在跨省异地就医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医保政策及报销比例,以便充分利用医保政策减轻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