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职工医保转移至城乡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 解除原职工医保关系
需前往原参保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人社局)或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办理职工医保关系的解除手续。
- 新农合参保资格
转入地需已开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且参保人需符合新农合的参保条件(如户籍、居住年限等)。
二、转移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推荐)
- 转出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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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江苏医保云”APP,选择“全国医保关系转移”,填写转入地信息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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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经办机构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并同步上传至医保信息平台。
- 转入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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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江苏医保云”APP,选择“全国医保关系转移”,确认转入地后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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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个人账户资金划转(如有余额)。
(二)线下办理
- 转出地材料准备
- 携带身份证、原职工医保参保凭证至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解除职工医保关系。
- 转入地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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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凭证至转入地城乡居民医保服务中心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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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需邮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及《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注意事项
- 时间限制
- 解除原职工医保关系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新农合参保登记及缴费。
- 待遇衔接
- 转移后,参保人将自动享受转入地新农合待遇,无需重新参保。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转入地未接入国家医保平台,需先通过原参保地申请《参保凭证》,再转至新就业地办理。
四、法律依据
- 《社保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保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异地职工医保可顺利转移至城乡医保,确保医疗保障的连续性。若需进一步确认具体操作细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