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综合最新官方信息整理如下:
一、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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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300元/年起付线,报销比例6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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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500元/年起付线,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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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门诊费用
- 特殊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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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28种慢特病的门诊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一档80%、二档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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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种及以上慢特病的,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病种
二、住院报销
- 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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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年报销限额8万元,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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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年报销限额12万元,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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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 :在三级医院按二级标准报销(即55%)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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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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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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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次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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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6901元/年,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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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大疾病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慢特病年限额1000元/人
- 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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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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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775元/年
- 政策调整
- 2025年1月起,门诊报销限额统一提高至8万元/人·年,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69万元/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重庆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