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保统筹的起始年份需根据险种和统筹层次进行区分:
- 职工医保
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改革于 2020年10月1日 全面实施,覆盖全省近7000万参保人员,实现基金统收统支。此前,湖南省实行的是县区级统筹,但市级统筹的推进缓解了基金抗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
-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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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2018年1月1日起在长沙、株洲、湘潭及省本级率先实施,2022年12月全省推广,覆盖72万人,医保基金支付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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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统筹层次 :长沙市于2011年先实现城区统筹,逐步提升至市级统筹。
-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自2020年10月1日与职工医保同步纳入市级统筹体系。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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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统筹曾于1998年启动(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但市级统筹的全面实施标志着湖南省医保体系向更高统筹层次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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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湖南省将推进省级统筹和全国统筹,以进一步提升基金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