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门诊医保报销细则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职职工 :
-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比例为50%,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60%。
-
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统账结合方式)或880元(单建统筹方式)。
-
退休人员 :
-
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为70%。
-
年度支付限额为2500元(统账结合方式)或1100元(单建统筹方式)。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
-
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
大学生参保人 :
-
在首诊医疗机构(一般是校医院)的首诊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
-
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 住院报销 :
-
一级医院 :
-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为92%。
-
二级医院 :
-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90%。
-
三级医院 :
-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为85%。
-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起付线160元,报销比例为95%。
- 特殊人群政策 :
-
70岁以上老年人 :
-
门诊费用超过起付线后,三级医院报销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居民医保)。
-
学生儿童 :
-
门诊费用在18万元以内,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居民医保)。
- 报销注意事项 :
-
支付范围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自费项目不纳入。
-
门诊特殊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需单独申请认定,报销比例更高。
-
办理方式:持医保卡直接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实时报销;异地门诊需提前备案,按成都政策比例结算。
这些细则为成都市门诊医保的报销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参保人员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