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重庆居民医保 可以 报销门诊费用。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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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6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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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40%,起付线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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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目前不报销门诊医疗费用。
- 门诊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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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 :报销比例和限额因地区和病种而异,一般设有起付线,报销比例在50%左右。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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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 国谈药品门诊用药 :
- 参照门诊特殊疾病中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执行,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 门诊“两病” :
- 高血压一类、二类,糖尿病二类 :指需要在门诊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获得居民特殊疾病资格的“两病”患者,经定点医疗机构医师以上资格确诊后备案可享受规定的待遇。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药品类型和使用医疗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 普通门诊统筹 :
- 参保居民在重庆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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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就诊时,应尽量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较低的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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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同时患有多种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应注意报销限额的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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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及时享受政策更新带来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