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社保政策,最低缴费基数调整如下:
一、调整后最低缴费基数标准
- 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最低缴费基数为 2080元 (与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 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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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 :下限为 4767元 ,上限为 2750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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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下限为 4830元 ,上限为 9660元 。
二、缴费基数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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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直接带动了社保缴费基数的同步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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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各险种缴费金额 = 缴费基数 × 个人/单位缴费比例(例如养老保险比例为8%)。
三、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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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下限4767元,上限27501元,缴费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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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下限4830元,上限9660元,缴费比例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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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下限2080元,上限28770元,缴费比例1%。
- 基数确定规则
- 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最高基数按最高基数缴纳。
- 生效时间
- 以上调整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退休人员可选择按月延缴或一次性缴费,基数为805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