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保报销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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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福田区彩田南路2038号海天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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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5-8346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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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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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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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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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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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社会保障服务厅服务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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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坪地服务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4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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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服务点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号海天综合大厦一至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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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公明服务点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风景路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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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服务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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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参保者可以直接到各区的社会保障服务厅服务店提交报销材料进行办理。
- 医保中心 :
- 流程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 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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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观湖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大道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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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东晓街道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罗湖区翠山路1号颖隆大厦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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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 :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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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园岭街道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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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到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 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
- 流程 :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或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100%报销。
建议选择就近的服务点或直接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报销,以减少时间和交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