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社保补缴政策,最后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年限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最后时间
- 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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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24年度缴费期截止到12月31日,跨年不允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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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后新增灵活就业人员无法通过补缴增加缴费年限。
-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前)
- 若中断缴费,需在政策到期前补缴欠费,例如2023年12月25日前需补缴2022年缓缴费用,避免滞纳金。
- 其他人群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人员,需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二、医疗保险补缴最后时间
- 若中断缴费,医保待遇将从第二个月停止,需连续缴费满15年或转入其他医保类型。
三、注意事项
- 补缴方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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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或首次接续的人员不得通过补缴增加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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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后新增灵活就业人员无法通过补缴获得养老金待遇。
- 所需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基本材料。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条规定了缴费年限和待遇享受条件。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尽早联系当地社保或税务部门确认补缴可行性,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