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政策,医保统筹支付与个人自费的关系如下: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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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不同城市标准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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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二类/三类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600元和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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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400元、800元和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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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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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通常无起付线或起付线更低
- 自费金额计算
假设某地职工医保起付线为1600元,总医疗费用为5000元(含医保目录内4500元,目录外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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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部分 :4500元 - 1600元(起付线)= 2900元,按80%比例报销,即2900元 * 80% = 2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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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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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内自付:4500元 - 2320元(报销金额)= 2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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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自付:500元(药品/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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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2180元 + 500元 = 2680元
若总费用为4000元(含医保目录内3600元,目录外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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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部分 :3600元 - 1600元(起付线)= 2000元,按80%比例报销,即2000元 * 80% = 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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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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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内自付:3600元 - 1600元(报销金额)=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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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自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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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2000元 + 400元 = 2400元
- 关键公式
个人自付金额 = 目录内自付 + 目录外自付
其中目录内自付 = 总医疗费用 - 起付线 - 乙类先行自付(如有) - 按比例自付(如手术费)
注意 :具体比例和起付线可能因地区政策、医院级别及医保类型(职工/居民)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以当地最新医保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