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政策,大病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起付线后报销比例
-
起付线为0-2万元(含2万元):报销50%
-
起付线为2-4万元(含4万元):报销60%
-
起付线为4-6万元(含6万元):报销70%
-
起付线为6万元以上:报销8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
职工医保大额补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
二、报销范围与流程
- 报销范围
- 仅限参保居民在基本医保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城乡居民)或1.5万元(职工)的部分。
- 报销流程
-
先由基本医保支付医疗费用
-
个人负担部分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
大病保险按分段比例报销后,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多次住院报销 :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多次住院有累计起付线(2.5万元)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
职工医保大额补充保险无累计起付线,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7万元
-
特殊病种 :
-
恶性肿瘤、血透、血友病等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0%
以上政策为2025年最新标准,具体执行可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