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惠民保不超1.5万不给报销吗

是的

德州惠民保的报销政策中,对于医保内住院及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医保内住院及门诊慢特病乙类自付费用保障、恶性肿瘤特定药品及省市创新药品费用保障以及罕见病特定药品(苯丙酮尿症特食)费用保障,均设有年度免赔额。具体来说:

  1. 医保内住院及门诊慢特病费用保障的年度免赔额为1.5万元,超过1.5万元至10万元部分可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可报销80%。

  2. 医保内住院及门诊慢特病乙类自付费用保障的年度免赔额为1.7万元,可报销30%。

  3. 恶性肿瘤特定药品及省市创新药品费用保障的年度免赔额为1.5万元,超过1.5万元至10万元部分可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可报销80%。

  4. 罕见病特定药品(苯丙酮尿症特食)费用保障的年度免赔额为1万元(苯丙酮尿症特食无免赔额),可报销70%,保额30万元(苯丙酮尿症特食2万元)。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 德州惠民保在不超过1.5万元的情况下是不予报销的 。只有当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时,超出部分才能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若医疗费用在1.5万元及以下,德州惠民保将不会进行报销。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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