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内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新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统一结算范围
- 住院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省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住院费用,将按就医地DRG/DIP病组、权重、综合系数等规则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继续按参保地政策享受待遇。
- 其他支付方式扩展
逐步覆盖按床日付费、中医优势病种等其他支付方式的相关病例,并将回参保地手工报销的异地费用(如第三方责任等特殊情形)纳入DRG/DIP管理范围。
二、分阶段实施计划
- 试点阶段(2025年4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以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为就医地,其他市作为参保地,启动异地就医DRG/DIP付费试点,推进功能模块建设和应用。
- 全面推广阶段(2026年起)
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至全省,建立统一、高效、智能的医保支付机制。
三、特殊群体与门诊就医
- 工伤异地就医试点
合肥、淮北、宿州、芜湖、滁州、马鞍山6个市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解决职工垫付压力大、报销周期长等问题。
- 门诊统筹与慢特病
参保人员异地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就医可执行异地结算规定,选择直接结算或手工结算。
四、报销流程与比例
- 备案方式
可通过手机APP或医保经办窗口完成备案,支持为他人代办。
- 报销比例
根据就医级别和费用区间浮动,一般在70%-95%之间。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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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90%报销比例(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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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82%报销比例(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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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非定点医院:45%报销比例(起付线1000元)
- 手工报销流程
未备案或特殊情形需回参保地提交材料审核,费用打入银行账户。
五、监管与优化
- 智能监管机制
建立异地就医医保费用联动监管体系,通过智能审核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
- 政策调整
动态调整DRG/DIP付费基层病种目录,对常见病、多发病实行“同病同治同付”。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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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如农村医保异地报销)仍需备案,具体操作以当地医保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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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就医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以上政策综合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伤异地就医试点及门诊费用管理,旨在提升异地就医效率,降低患者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