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福建省医疗保障政策,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限额标准如下:
一、门诊特殊病种门诊报销限额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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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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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200元
- 报销比例与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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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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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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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支付限额1.8万元(单病种)或2.5万元(两病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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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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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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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支付限额未明确提及,但参考普通门诊封顶线14万元,可推算出职工医保年度限额可能更高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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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不设起付线 ,按住院报销比例(75%)补偿,超过年度限额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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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种类 :
- 城乡居民医保新增5种: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学生意外伤害、儿童康复治疗、地中海贫血、尘肺病。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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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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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医疗机构等级不同存在细微差异(如三级医疗机构职工医保报销比例88%,退休人员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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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医保部门官方渠道,政策细节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