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及相关费用。具体规则如下:
一、家庭共济适用范围
- 近亲属范围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参保要求
需满足:
- 近亲属在浙江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二、资金使用范围
- 合规医疗费用
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的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
- 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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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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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三、使用条件
- 账户余额要求
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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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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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后个人账户结余不少于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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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的医疗费用(如肺炎疫苗、狂犬疫苗等)。
- 报销限制
被共济人(如父母)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仅能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四、操作方式
通过医保部门或线上平台办理家庭共济授权,选择需要支持的亲属及费用类型,按规范申请使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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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仅适用于医保个人账户,不可直接共用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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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支付的大额费用未达到规定标准,需通过其他方式(如商业保险、家庭财产)解决。
以上政策自2021年4月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后逐步推广,浙江省作为先行试点,具体细则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