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居民保险的缴费起始年份为 2009年 ,具体说明如下: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该险种于 2009年 开始试点实施,属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的早期阶段。根据现有政策,参保需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约80元基础待遇,退休后按月发放。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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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起始时间 :2019年1月1日起,河北省开始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但个人缴费部分延续了之前的缴费时间,即 2019年9月1日 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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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缴费标准 :例如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财政补贴670元,总缴费不低于1070元。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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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保险(含养老和医疗)均属于 强制参保 ,无条件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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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2025年12月28日前未缴费,次年需全额补缴。